分为时间定额和产量定额两种
(一)时间定额
概念: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的工作时间,包括准备与结束时间、基本工作时间,辅助工作时间、不可避免的中断时间及工人必需的休息时间。时间定额以工日为单位,每一工日按8h计算。
单位产品时间定额(工日)=1/每工产量
或:单位产品时间定额(工日)=小组成员工日数总和/机械台班产量
这个式子的意思是平均每个工人每单位时间内所能完成工作的产量或台班。 比如测定某项工作的劳动定额:10人为一组,该组全体成员每工作时间内共完成该项工作50个单位,则:人工时间定额(工日)=小组成员人数/台班产量=10工日/50产量单位=0.2工日/单位,即:完成1个单位的产量需要消耗0.2个工日的人工;产量定额=1/时间定额=台班产量/小组成员人数=50单位/10工日=5单位/工日,即平均每个工人每工日完成5个单位。
(二)产量定额
概念:在合理的劳动组织和合理使用材料的条件下,某种专业、某种技术等级的工人班组或个人在单位工日中所应完成的合格产品的数量。
每工产量=1/单位产品时间定额(工日)
时间定额=1/产量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