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卖方):皓焜水泥制品厂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乙方因施工的需要,向甲方购买小型空心砌块,双方经友好协商,形成购销合同如下:
第一条:材料名称:空心陶粒砌块
品名 | 规格:宽×高×长(mm) | 数量 m³ | 单价(含运费) | 金额 |
空心砖 | 190×190×390 | 190元/m³ | ||
空心砖 | 90×50×190 | 400元/m³ | ||
空心砖 | 90×190×390 | 240元/m³ |
备注:本合同单价为甲方供应到乙方工地指定地点落地价。(包括装车费、运费)。数量以落地码放后实际点数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货真价实,来源合法,无任何法律纠纷和质量问题,如甲方所提供材料与第三方出现了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验收
甲方负责运输到位后无损坏,由乙方验收,并提供材料合格证明资料。
第四条:供货期限
按照乙方施工进度,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进场时间及数量,至合同数量结束。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
建设方为乙方拨款,乙方应及时为甲方拨放材料款。(或:乙方于2019年x月x日前付给甲方定金x元,乙方每月15日前必须结清前一个月度的货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 甲方违约责任:
- 空心砖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甲方应无条件换、退货,并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按量交货。
- 乙方违约责任
- 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时,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货款无权要求返还。
- 因乙方自身要料不及时所造成的误工损失,甲方不承担相应后果。
- 因乙方原因拖欠货款,乙方应每月付给甲方拖欠货款5%作为滞纳金。
第七条:合同解除
- 甲方违反向乙方交货时间。
- 甲方所提供材料违反质量约定。
- 乙方未按约定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节、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
第九条:其他事项
-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 本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 法人:
法人身份证: 法人身份证: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w7^��Ė